【特别说明】本团队发布案例,均为杜芹家族律师团队实操真实案例,鉴于当事人隐私考量,已进行相关技术处理,无辨识度,仅对专业进行问题进行呈现。
一、审理法院: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
二、案情简介:
2001年3月,男女双方结婚;
2003年2月,双方婚生女出生;
2010年2月,女方发现男方出轨,男方已经生育私生子;
2010年3月,男女双方协商,男方同意与婚外异性断绝来往,并承诺家中房产全归女方个人所有,并签下《保证书》。
2014年4月,女方发现男方仍与婚外异性同居。
2015年6月,女方请杜芹家族律师团队律师代理起诉离婚,要求价值800万的房产归自己所有,男方净身出户,并支付自己精神损害赔偿。
三、焦点问题:
1、《保证书》有效吗?男方会净身出户吗?
2、能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四、判决结果:女方胜诉
1、《保证书》有效,依据《保证书》的相关内容,法院将房产完全归女方所有;
2、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原因《保证书》已对精神损害给与了补偿。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补充说明】
(1)《保证书》并非一签即有效,重在约定内容,详询律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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