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案例|律师温情调解,双方和平分手

来源: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作者: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时间:2020-01-20

  【特别说明】

  本团队发布案例,均为杜芹家族律师团队办理的真实案例,鉴于当事人隐私考量,已进行相关技术处理,无辨识度,仅对专业问题进行呈现。

  【关键词】 调解  和解  调解书  调解协议

  一、审理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办案律师

  杜芹律师、朱楚欣律师

  三、案情简介

  2006年中,双方因朋友介绍相识,发展恋爱关系;

  2007年2月,男女双方交往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后逐渐发现双方思想、价值观念差异大;

  2007年9月,双方婚生子出生,因育儿观念不同而矛盾丛生,感情产生裂缝;

  2009年3月,双方购入深圳市宝安区某小区房产一套,登记于两人名下,并办理房屋贷款;

  2009年、2014年,双方分别以各自名义购入小轿车一辆;

  2014年起,双方因工作原因聚少离多,交流变少,矛盾日渐剧烈;

  2016年6月,双方多次协商离婚未能达成一致,女方搬离家中,男方找到本团队决定提起离婚诉讼。

  四、本案焦点

  1、 如何判断案件有无调解可能并促成双方调解?

  2、 调解对于当事人的积极意义是什么?

     五、办案结果:

  调解成功,和平分手

  1、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 婚生子由女方抚养,同时尽可能地明确保障男方的探视权;

  3、涉案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分期向男方支付房屋补偿款,付清后男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4、其他财产及债务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及承担。

  六、律师分析

  1、判断一个案件是否适合调解,非常考验承办律师的专业及经验。

  团队负责人杜芹律师说过:调解的方案和设计,甚至比诉讼方案更难设计和实施,我们常常要苦思冥想如何在我方当事人的权益和对方当事人的需求中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实际上,这也是团队所有成员律师的心声。作为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杜芹家族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均十分重视调解在案件承办中的重要作用。

  以本案为例,在接案之初,团队律师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的感情状态及目前的争议焦点后,敏锐地感知到双方仍有调解的可能性。双方现阶段的争议一在于孩子,二在于房产,最初双方调解方案差距并不大,只是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居中调解及分析,促成方案。

  为此,团队律师向我方当事人确认其仍有调解意向后,主动与女方取得联系,劝说女方重新考虑调解方案;另外,与承办法官沟通,希望法官给对方当事人作相应的调解工作。经过良好的沟通,律师的想法获得了法官的支持理解,并同意先行为双方组织一次调解。

  现场调解过程中,虽然双方仍就款项支付的时间等小问题有所争议,但经我方律师的前期大量准备工作以及庭审中的努力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平和冷静地签署了调解协议。

  一宗案件的成功调解,背后是律师对无数个相似案例的分析研讨,以及对双方当事人性格和状况的分析判断。每个案件都独一无二,也都不排除有调解的可能性,律师在调解过程中要做的,就是找到平衡双方利益的支点,以法为纲,情理结合,为当事人设计可行且保证相对公平的调解方案,让当事人真正发自内心的信任法律,接受调解。

  2、调解结案对双方当事人带来的积极影响

  (1)双方谈判离婚过程之初,一直处于僵持状态,女方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搬离家中并把孩子带走,隔绝了男方与孩子的正常接触。关于孩子抚养费及探望孩子的具体安排,女方最初提出的抚养费方案也远超男方实际收入状况。

  通过承办律师多次与女方的不懈沟通,为其分析依法判决和调解可得抚养费数额的区别,成功引导女方同意合乎双方及孩子实际需求的抚养及探望条款,也保障了男方在寒暑假等节假日期间与孩子有充足的相处时间,实为双赢。

  另外,双方调解离婚后,经过回访,我们得知女方遵循调解书约定的探望安排配合男方探望孩子,我们非常乐意看到双方在离婚后的关系缓和;

  (2)对于涉案房产的分割,我方当事人最初坚持主张要房,但由于男方创业现金周转不足,向女方支付补偿款较为困难。最终,双方确认房产最终确定归女方所有,女方在调解离婚后分4笔向男方支付补偿款,女方付清款项后男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这一调解方案,有效保障我方当事人的权益,既防止女方拒不付款,也使得男方拿到创业经营的周转款项,缓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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